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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作者:    来源:中南大学科研部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提名

我校可向中国科协提名候选人2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需向科研部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请二级学院遴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出具推荐公函报送科研部

2.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

3. 非涉密证明》一式两份。

4. 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1,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于2021年1231日17:00前报至科研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花

联系电话:88876073

电子信箱:kxb@csu.edu.cn

地址:一办425室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非涉密证明》模板

附件下载地址: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6758B6F7FDC34F53856370FD0418E4F3                             

                                                                                                                               科学研究部

           2021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