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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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统一回收处置实验室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暑期将近,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废弃物的规范存放和回收,杜绝因实验废弃物管理和处置不当引发的安全环保事故,我处将于7月中旬联系资质齐备的环保公司,统一回收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废弃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范围

本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范围主要为过期瓶装试剂、废液、空试剂瓶等(放射性废物,剧毒、易爆化学废物除外)。

二、实验室废弃物回收要求

1. 标识清晰

各实验室应在废弃物收集容器或装置上张贴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2. 包装规范

废液须存放在规范的废液桶内,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不可盛装过满,须确保容器口与液体表面之间不小于10厘米的距离。

实验室产生的过期化学试剂或空试剂瓶,应分别使用纸箱进行包装。

3. 分类存放

各学院(中心)应将要处置的废弃物按瓶装试剂、固体废物、废液、空试剂瓶等分类。其中废液按无机物、无卤有机物、含卤有机物分类。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如实填写《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申报表》,并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30日前报我处备案(三办517,实验室环保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回收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处置产生的实际费用,由学校和学院(中心)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

3.对未办理报备手续,随意丢弃、偷排实验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

联系人:杨静

电 话:88836139

邮 箱:syshbk@csu.edu.cn

中南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6月18日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