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产学研函字[2023] 第1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的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研究方向有针对性的选择奖项申报。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10人,为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不受理直接申报,候选人采用在其他各奖项候选人中遴选产生,由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委员提名;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应在坚持四个面向、通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应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管理制度、合作模式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筑具有重大影响。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该奖项为个人奖,申报者应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事业中,具有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采取推荐制,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2、各单位应集聚力量重点打造本单位的精品项目,原则上同一单位可申报个人奖项1项、创新成果奖1项。
3、已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奖项。
三、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奖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二)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申请人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申报,并在“相关附件”处分别上传word版《申报材料》,并命名为“申报材料+课题名称”。未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者,将不受理该奖项的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三)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服务平台申报
各二级单位凭学校分配账号密码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5)。账号密码请于5月30日前联系项目科获取。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8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四)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申请人于8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稿及申报奖项汇总表发送至项目科邮箱,逾期概不受理。
2.纸质材料:申请人于8月28日前提交纸质各奖项申报材料一份(见附件6)、申报奖项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不涉密证明(见附件3)一份及应用证明(见附件4)一份至项目科。
附件:
1.奖励申报表填写说明
2.申报奖项汇总表
3.不涉密证明
4.应用证明
5.申报平台报名系统操作教程
6.各类奖项申报文件